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執行,以及內稽檢查,乃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稽核主管一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稽核人員之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所受訓練等資料均依金管會規定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稽核單位每季列席董事會進行內稽報告,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及運作。

內部稽核運作

依據公司治理相關規章,參考風險因素及公司實際營運情形,規劃執行年度稽核計畫,並出具稽核報告,適時提供集團單位改善建議,定期追蹤內部稽核所發現之內部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每季須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稽核工作情形,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1)每年12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

(2)每年1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與稽核人員資料」
(3)每年2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4)每年3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度度聲明書
(5)每年5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內部稽核任免

本公司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稽核主管之任免並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核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召開一次董事會,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有直接聯繫之管道,並於公司董事會上說明查核報告之責任及獨立性與查核計畫,平時亦可視需要隨時以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相互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