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本屆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1.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性商 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 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報酬及其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11.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評估及執行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目前成員由本公司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管理辦法
  2. 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